当前位置:首页 > 制度建设 >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

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教育组争创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

2020-06-08    来源:    浏览数:2984

确保创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,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,优化队伍建设,推进创建工作出成效,特制定本考核制度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教育组全体岗员

二、考核内容

年度考核分为目标考核和工作加分两个部分,其中目标考核

权重100分,工作加分实行额外累计加分,最高限加分。具体考核评价内容详见附件。

三、考核程序

1.开展个人自评。中心在编人员对照考核评价表,逐项自评

打分,报中心负责人。

2.开展述职述廉。在1215日前,教育组全体岗员梳理总结年度履职情况和自身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情况,向中心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(附电子文档)。在中心年度总结会上,开展个人述职述廉述德,并就考核自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。

3.确定中心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得分。综合个人自评以及

述职述廉述德情况,考核领导小组对个人进行客观公正评分。

4.确定工作加分。采取个人自行申报和中心年度考核领导小

组审定的方式,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;在1215日前自行申报。

5.确定个人年度考核得分。由中心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汇总个

人自评、领导小组评分以及工作加分情况进行综合审定,考核结果

归档。

四、考核结果运用

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、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;根据综合

得分情况,连续两年排名靠后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

等次,由领导进行约谈,并视情况提出调整建议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成立教育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,由委分管常委任组长,中心负

责人和副主任为成员。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,由中心负责人向本人反馈。

附:教育组岗员年度考核评价表

 

附件:

教育组岗员年度考核评价表

考核项目

考核内容

党风廉政建设(20分)

严格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市区相关规定,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杜绝违纪违法和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发生。发生违纪违法或“四风”行为的,每次扣3分;被通报或曝光的,每次扣6分。

违反作风建设八项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,使中心工作发生重大延误,或被投诉、曝光并查实的每件(次)扣3分。因作风粗暴、态度生硬等原因引发投诉并查实,或发生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等现象并查实的,每件(次)扣3分。

内部管理工作(20分)

切实遵守委机关以及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发现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擅自离岗、旷工,无故不值班,不按规定报批请假或出国(境)等违反机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的,每次扣2分;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,每次扣1分;未按规定及时上交因公或因私出国(境)证件,每次扣1分。

遵守基地教育接待的各项规范制度,发现接待中程序不到位、服务不达标、不符合仪表仪态要求等违反基地接待制度和纪律要求的,每次扣1分。

规范计算机、内网和短信平台账户的使用管理,强化网络安全和各项保密工作。未按规定应用防病毒软件,或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,发现一次扣1分;引起病毒感染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,引起泄密等安全事故的,发现一次扣4分,被本级或上级通报的扣5分。基地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和短信平台发送的内容不适宜并产生不良影响的,每次扣3分,内容存在文字表述等错误的扣0.5分。

加强中心机房管理以及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,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设备。设施设备未按规范要求进行使用或维护的,造成设备损坏,发现一次扣2分;设备丢失被盗的,发现一次扣2分。

未按照委和中心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档案保存和管理工作,发现一次扣1分。

工作实绩(30分)

围绕创建扎实开展工作,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无故未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中心年度重点工作,或未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,发现一例扣5分;完成质量不高的,发现一例扣2分。

工作思路清晰,开拓创新,成效明显。工作年度未有特色亮点的扣5分,特色亮点不明显的扣2分。

考核项目

考核内容

信息调研宣传(10分)

贯彻落实委信息宣传工作例会精神,积极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,未完成年度信息、调研、宣传报道任务的扣2分;无故不完成,或敷衍完成确定的信息点,每次扣1分;出现突发信息迟报,或重大信息漏报的,每次扣1分。

利用好数字平台的宣传教育功能,落实基地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和政务短信等平台的信息发布更新工作,未完成月度信息编辑、发布等任务的,每次扣1分;无故不完成,或敷衍完成确定的信息点,每次扣0.5分。

完成年度调研工作任务,未完成的扣2分。

学习教育培训(10分)

认真参加委机关和中心的学习活动,无故未请假的每次扣1分。全年参加学习活动率低于80%的,扣2分。

完成上级各类学习考试任务,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;导致单位考核因此扣分的,每次扣3分。

队伍建设(10分)

积极参加委机关和中心的各类主题实践活动,未按阶段性安排落实相关任务的,每次扣1分。

团结同事,协作融洽,增强创先争优意识、责任意识、进取意识,提高工作效能。工作推诿扯皮、工作延误时有发生的扣1分;因矛盾冲突影响工作的,每人扣2分。

结合各自岗位,加强工作制度建设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。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,未落实整改的扣1分。

积极参加党支部以及中心组织的各项任务和各类活动,未完成任务的扣1分。

额外加分(3分)

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,认真参与交流发言或撰写心得体会。在委局机关读书会、学习会等上交流发言的每次加0.5分。

积极参加在职学习活动,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,每次加1分。参加上级或区级机关知识竞赛等活动的加0.5分,得名次或奖励的加2分。

选送的调研文章得奖的加2分。

提高文体活动参与率,参加各类比赛获名次的按项次加0.5分

版权所有: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教育组 联系电话:0571-87031841 地址:万松岭路100-1号
DESIGN BY : WEETOP 浙ICP备11022189号